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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项基金

“973”计划

更新时间:2016-06-22 16:22   浏览: 次   作者:admin

1.项目首席科学家在申报项目当年一般不超过60岁;
2.已作为项目(课题)负责人承担国家科技计划项目人员不能作为项目首席科学家或课题负责人申报973计划项目,作为主要参加人员同期参与承担的国家科技计划项目(课题)数不得超过两项;
3.在研973计划(含前期研究专项)和重大科学研究计划项目首席科学家、课题负责人一般不得因申报新项目而退出目前承担的项目;
4.一个科研人员不能同时参与两个以上(含两个)项目的申报;
5.外籍科学家及港、澳、台地区科学家被推荐为项目首席科学家或课题负责人,须正式受聘于大陆境内单位,在受聘单位工作时间符合规定;
6.作为推荐项目首席科学家和课题负责人申报项目,每年投入项目工作时间应不少于6个月,其他参与申报项目人员每年投入项目工作时间应不少于3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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